1)第三十八章 杨红旗_拯救我的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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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大身影穿着一件奇怪的蛇皮衣,直立在墓地之前,口里念念有词。

  侯天明望着面带笑容的杨庆华拉起了家常:“杨叔,那些年我真的很混账,没办法,世上没有后悔药,我想后悔都没得用。从现在起我要好好过日子,多赚钱。以后出国,我把红旗叫回来,给她赔赔礼,让她消气,好给你烧纸。”

  在很久以前,《北京人在纽约》是一部火遍全国的电视剧,里面有一句台词:如果你爱他,请带他去纽约,因为那是天堂;如果你很他,请带他去纽约,因为那是地狱。

  杨红旗带着丧父的悲痛之心来到了既是天堂又是地狱的纽约,闯荡多年,已经百毒不侵,此时看到天明哥哥站在墓前喃喃低语的模样,鼻子酸酸的,想流鼻涕。以前在国内之时,她从来没有发现自己有过敏性鼻炎,到了纽约不久就有了过敏性鼻炎。她的过敏源很独特,凡是蟑螂爬过的地方就容易引发鼻炎,除此之处,每次心情激荡之时,鼻子也是长流不止。最初她对这个毛病很是苦恼,现在适应了这个毛病,还开发了以“是否流鼻涕”来判断是否内心情绪起了变化。

  今天鼻涕奔涌而出,显然是情绪发生了极大变化。

  侯天明听到不远处传来鼻涕抽泣之声,回头看了一眼,顿时如中雷电,喃喃地道:“红旗!”杨红旗用纸巾按着鼻子,道:“天明哥。”

  “你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

  “才回来。”

  杨红旗走到近处,望着墓碑上永远年轻的父亲,十年思念之苦如冲破水闸的大江水滚滚而出,眼泪、鼻涕一起毫不淑女地钻出来,哭得稀里哗拉。

  时间似乎在杨红旗身上凝固一般,十年时间没有让她变老,只是由青涩女孩变得成熟妩媚。当然,此时妩媚与杨红旗毫不沾边,她将头蹭在侯天明肩头之上,双手抱着其一只胳膊,放声大哭。

  在墓地里多是默默怀念的人,很少有大哭之声,打扫卫生的工人都朝着这边张望,不过没有人过来打扰。

  杨红旗痛哭了一场,直到开始缺氧才收了哭声。她放开侯天明的胳膊,蹲在地上,扭开瓶盖,喝了一口酒,又用手指夹起一块猪头肉,道:“爸,我陪你喝酒。现在能喝酒了,半斤不醉。这猪头肉不错,你应该喜欢。”她旁若无人地一边喝酒一边吃菜,鼻涕依然在流,挂在空中晃悠悠的。

  侯天明实在看不过去,拿出一包皱巴巴的餐巾纸,将杨红旗挂在空中的清亮鼻涕擦去。他一直守地杨红旗身边,当杨红旗喝了三分之一瓶酒时,就一把将酒瓶夺了过来。喝过酒的杨红旗站起来,擦掉鼻涕,对着侯天明道:“这是鼻炎,没法子。”

  两人平静了下来,互相对望。

  “天明哥,你没有什么变化。穿这件怪衣服,是什么意思。”

  “你才真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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