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十一章_杀死一只知更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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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我们小时候,杰姆和我把活动范围局限在南街,可是等我上了二年级,折磨怪人拉德利已成为陈年往事之后,由于被镇上的商业区吸引,我们经常需要走北街,经过杜博斯太太家。除非我们愿意绕道多走一英里,否则去镇上就不可能不经过她家。从前和她有过一些小冲突,那种经历我不想再有了,可是杰姆说,我早晚得长大。

  杜博斯太太一个人住,有个黑人女佣常年侍候她。她的房子在我们家向北过去第三栋,前面有很陡的台阶,进去是一条过廊。她特别老,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-上,余下的时间坐在轮椅里。传说她还保留着一把南部联军时期的手枪,藏在她那无数的围巾和披肩里。

  杰姆和我都讨厌她。如果我们经过时她坐在廊上,我们就要被她用愤怒的眼光扫来扫去,就我们的举止遭受她残酷的质问,还要接受她对我们未来的恶意预测:毫无疑问,我俩都会成为无能之辈。我们早就放弃了从街对面走过的想法:那样只会让她提高嗓门,把邻居们都搅进来。

  我们不论怎样都得不到她的欢心。比如我尽量愉快地招呼说:“嘿,杜博斯太太。”我会得到这样的回答:“别对我说‘嘿’,你这个丑丫头!你要说杜博斯太太下午好!”

  她很恶毒。有次听见杰姆叫我们父亲“阿蒂克斯”,她气得几乎要中风。除了骂我们无礼,说我们是经过她家的最没教养的笨蛋,还说我们父亲在我们母亲去世后没再娶是件憾事。她说我们的母亲是个可爱无比的女-人,阿蒂克斯居然让她的孩子野生野长,真叫人心碎。我不怎么记得母亲,可是杰姆记得——他有时还会跟我说起她。每当杜博斯太太对我们放出这种话,杰姆就气得脸色发青。

  杰姆在经历了怪人拉德利、疯狗以及其他恐怖事件后,得出结论说,如果我们只停在雷切尔小姐家附近等着阿蒂克斯,会显得很没出息。他宣布,我们必须每天傍晚跑到邮局所在的街角,去迎接下班归来的阿蒂克斯。有无数个夜晚,阿蒂克斯发现杰姆都在为我们路过时杜博斯太太说的话恼怒。

  “儿子,别太在意。”阿蒂克斯会说,“她是个老太太,而且还在生病。你就昂起头来,做个绅士。不管她对你说什么,都不要生气。”

  杰姆会说,她肯定病得不厉害,只是那么嚷嚷罢了。当我们仨走近她家时,阿蒂克斯会潇洒地摘下帽子,很有骑士风度地对她挥着说:“晚上好,杜博斯太太!您今晚看起来像幅画。”

  我从没听阿蒂克斯说过什么像幅画。他会给她讲一些县政府楼里的新闻,还会衷心祝愿她明天愉快。之后他戴上帽子,当着杜博斯太太的面,把我悠起来放到肩膀上,我们仨就这样在暮色中一路走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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