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十章 血腥狩猎开始_重生之后我成为了沈修瑾的心头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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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租车开向东皇,简童下了车,站在连建筑外装修,都显得低调的奢华的东皇际的门。

  没有急着去,抬,一不苟地将身上的衣服整理的服服帖帖,整整齐齐,撕开了额上的纱布,把刘整理起,盖在那块缝了三四针的伤疤上。

  一切好,把背挺直,那三年来压弯的脊柱,也尽力的让它直起来,简童目不斜视,抬脚,走了灯火通明的东皇际。

  在身,一辆宝蓝色法拉利停留在东皇际的门,车窗缓缓摇下,露一张可说风华绝代的面容,而这人,就是在医院里全程观了秦沐沐和简童一番对话的陌生人。

  此刻,那张绝美的面容上,一双凤眼,正闪烁狩猎时的奋和……血腥!

  “简童吗?”他的视线一直定格在东皇的门,过一会儿,徐徐从西装袋里掏机,拨打一个号码:

  懒洋洋地问向电话那:

  “陆琛,你见过美的人吗?”

  电话那沉默一会儿,没有回答对方这个问题,反而沉问道:“谁又成了你的猎物?”

  这边,子哈哈畅怀笑:“还是你了解我。”

  “……是什么样的人?”陆琛绝没有想到,他这位好友,盯上的人,会是曾有过一面之缘的简童。

  这不怪陆琛,子以往的味,都是上,谁能想到,这一次,竟味如此之重?

  “阿琛,这是我见过,有趣的人,我想,在华的这三个月的时间,都不会无聊了。”

  电话那一,陆琛惊愕了一下,半挑着眉:“这么的评价?”三个月?知道,这家伙至今为止,长的一次狩猎也才两个月而已。

  “很有趣的人,是我见过矛盾的人。无限的卑微,无限的骄傲。你见过谁能够将卑微演绎得如同骄阳一般傲然吗?除非是埋在骨子里的骄傲。

  我很好奇,到底是什么人,什么事,才能将这样子的一个人,抹灭成现在的模样。阿琛,我唤醒真正的。”

  陆琛莫名惊胆战,和挚友认识十几年,从没有在挚友的里,听到过这样的话来,“你随意。”他还是相信挚友的理智的:“我不阻拦你,凯恩。但你明白,人不可戏弄。适可而止。”

  陌生子,也就是凯恩,笑而不语,掐断了通话。

  下车,甩上车门,抬脚,便往东皇走去。

  ……

  “怎么又来了?不是说身不服吗?”

  “别管,不是一路人。”

  “就是,听说秦沐沐跟住,也有很多矛盾。”

  “矛盾再多,生病了,还不是人家秦沐沐天天照顾?”

  简童刚到东皇,了关部,一路上就听到许多人背声的议论声,如今的态,已经可以用麻木来形容。

  不傻,之所以会传这些话来,是谁的功劳,知肚明。

  对于真相,恐怕也不会有人在乎。

  那么,说与不说,重吗?

  对于这些背的指指点点,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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